为解决南宁市武鸣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我城区定于4月28日赴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举办双向选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聘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9:00-17:00
(二)招聘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
(三)招聘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考中心城区学校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进行;报考乡镇学校岗位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二、对象及岗位
(一)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四)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在南宁市武鸣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4月2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
2.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2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在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考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和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考生。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或面试成绩。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三)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缺考或违纪情况的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录用。面试环节由综合考核组组织开展。重点对考生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评分。
3.招聘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说课考核环节。招聘总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五)说课考核。考察人选需进行说课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学科教学技能评分组负责考核。重点对考生的备课、说课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说课满分10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定为拟聘人员。
(六)签约。拟聘人选与用人单位商谈,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聘用岗位首位的考生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考生商谈,其他依此类推。
(七)考察。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八)体检。按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十)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
五、有关要求
(一)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了解南宁市武鸣政府网及高等院校网站等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并自觉执行招聘单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三)招聘咨询电话: 0771—6224125 苏老师、李老师
附件:1. 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岗位计划表(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
2.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报名表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